新聞快訊! 05/17/2010

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PERM)申請的要點


勞工部(DOL)相關人員在2010年3月25日的電話會議上提及許多申請PERM的要點,以下是其中值得注意的部份:

  • 因工資範圍的最低點達現行工資(prevailing wage)的標準,但不是外籍人士的薪資而被拒的工資範圍案,已被重新打開並予以核准。當雇主不願意明確的說出招聘職位的薪水,只提供一定範圍,如:美金五萬到六萬,即產生一個工資範圍。勞工部的傳統立場是,該工資範圍的最低點必須符合那個職位的現行工資。(現行工資是依據當地支付此職位的平均工資)。然而,去年勞工部似乎採取新態度,堅稱如果外籍人士已為該公司服務,且他/她的薪水高於現行工資,工資範圍的最低點要和外籍人士的薪資一致。但相反的立場是,如果外籍人士已為雇主工作多年,並因工作多年而加過薪,那麼招聘的工資,若以外籍人士的現有工資為起薪,則不能反映出,若張貼招聘最低要求的入門級候選人的真實的工資。
  • 美國勞工部現在把復議申請案(requests for reconsideration)和復審申請案(requests for review)分開處理。現在承諾把復審申請案直接轉到外籍勞工紙上訴局(BALCA)。從前勞工部把這兩種案件合併,把復審案當復議案處理,這種態度讓律師們深感挫折,因為他們的案件將在勞工部的全國處理中心(national processing center)長期等候,而無法轉到外籍勞工紙上訴局(BALCA)。那麼案件會因留在全國處理中心而浪費時間,且如果判決不利,他們才可將案件轉往外籍勞工紙上訴局排隊等候處理。
  • 勞工部計劃提出2011會計年度使用費的方案,但沒有提及細節。目前,勞工紙申請勞工部不收申請費。2011會計年度是從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
  • 勞工部現在同意,如果拒絕勞工紙的申請是因為州政府工作辦公室(SWA)把現行工資確認時間定的太長或太短,這種錯誤可視為技術性錯誤而可重新考慮。根据法規,現行工資確認有效期(這個工資必須在勞工紙申請中用為最低工資)不能少于90天或多于一年。律師們現在必須上網到勞工部iCERT Portal的網址http://icert.doleta.gov取得一
    份現行工資確認書,但在2010年前,這些是向各州的州政府工作辦公室辦理。州政府工作辦公室(SWA)有時會犯錯,把寄回的現行工資确認上的有效期定為少于90天或多于一年。這些錯誤通常不會及時發現,直到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PERM)申請被拒,因為大家都假定州政府工作辦公室的官員知道如何處理。勞工部現在承認這種錯誤不大,勞工紙申請仍應予以批准。
  • 如果勞工部因招聘美國員工的廣告沒有刊登在可以接受的報紙上而拒絕勞工紙的申請,律師可以遞交要求復議申請,並提供證据表明那份報紙應該可被接受。勞工部拒絕公佈一份可被接受報紙的名單,表示無法偏袒任何報社,但認為雇主應該查看報紙上的廣告,是否有刊登與招聘勞工紙職位相同或類似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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