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3/18/2014


2014年H-1B工作签证申请及应知信息 - 第二部分



这是李亚伦律师于2014年3月10日在法拉盛皇后区图书馆讲座,四部分中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的主题是签证名额和抽签情况。剩余部分为H-1B签证申请程序及策略,快速处理的好处的误解,名额中断期,和H-1B批准后至10月1日之前的常见问题。

3. 签证名额和抽签

A.2014年可用签证名额和抽签

首先,今年H- 1B签证名额是否需要抽签呢?答覆是,除非现在经济崩溃,今年会要抽签的,而且H-1B申请配额一开放,很快就会用尽。若要抽签,你被选中的机会有多少呢?我认为即使由计算机任意挑选,大多数人的申请将被抽中。那么有多少名额呢?我们已有个估计数,但仍要取决于移民局对增加数的决定。根据目前H-1B签证的配额,我们可以把它分为4组数字。第一个数字是给拥有学士或更高学位或同等学历的65,000名。第二个数字是给拥有美国硕士或更高学位的20,000名,第三个数字是需要从H-1B签证总额中扣除,保留给新加坡/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6,800名。然而,根据此贸易协定递交的实际申请案数量通常很小,所以照过去的经验,我们可以假设至少有5,500个名额会回到可用的H-1B签证名额内。最后一个数字是候补数,此数由移民局决定,但至少应为10,000名 。候补的申请是替代那些被拒,撤销或不合资格的案件。我们预估的10,000名是根据移民局2012年10月提供的统计数,它显示从2009年到2012年会计年度, H- 1B签证名额被拒,撤销,或不合资格的平均数为11 % 。然而,我们注意到,这个统计数与美国政策国家基金会2012年初期简要分析的政府数据不同,单单从其被拒率(不考虑其他两个类别)2009会计年度为29 %,2010会计年度为21%,2011会计年度为17 %。这三年的平均拒绝率为22 % 。显然,不应完全相信这些统计数,因为移民局官方数字不含2013会计年度的资料,且国家基金会的数字只到2011会计年度为止了 - 但这些资料让我们知道这个数字该是多少。这两个数字的差异大约有8,000名额。使用移民局官方数字,可用名额应该大约94,000多名。请注意,这个数字不含几十万未曾使用过的H- 1B签证名额,如果可以重新使用,那么会有许多年不需要抽签。2005年的预算调节法案(S 1932)中有一条允许重新使用约300,000名追溯到1991年会计年度未曾使用的H-1B名额,但没有被众议院采纳。

有多少人会递交申请呢?有多少份H- 1B申请会在四月份递交呢?去年大约有124,000份。预计今年不会比那个数字少。经济上升,雇用率提高,且自2010年8月起膨涨的额外2,000美元申请费(针对公司雇用50以上员工且50%的员工为H-1B或L-1身份),使总申请费达到4,325美元,律师费和其他杂费不算是在内(通常要超过6,000美元),至今似乎只被公司视为开展业务的一部分成本罢了。

但鉴于现有H-1B可用名额的数量,被接受的机会将比被拒的高。当然那些拥有美国硕士学位的人机会将更好,因为他们的案件会先放入第一回合电子抽签的20,000名额内抽选,如果未被选中,会再次放入第二回合的抽签机会中与其他的申请案再抽一次。

B.那类申请不受名额限制?

若为高等教育学院或与高等教育学院有关联的机构,一个非营利性组织高等教育机构有关或附属,或一个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或政府研究机构等工作的H-1B签证申请可免受名额限制。此外,在高等教育学院校园为一家公司其他组织的某些工作也可以除外,如果工作涉及教育学院的目的 - 例如,为私人医生组织的医师在大学的教学医院工作,而不是在校园开设运动服饰专卖店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如果你由上述机构担保,你不用担心名额限制。其他免名额限制的人为已经拥有H-1签证,和正在办理延期或转换公司的人,或同时为高等教育学院或免名额的机构以及受名额限制机构工作的人,或那些没有用完先前的H-1B签证期限,并有家公司愿意担保的人。这类人士,如果已经在美国外地居住了一年,当他们提交他们的H-1B申请时,他们的选择为可以申请一份新的H-1B名额,或使用6年的剩余期间。

如果你错过了名额怎么办?你可以再回学校念书,转换成另一个类别的身份,离开这个国家,或者非法住在这里。我们知道大多数人选择回学校,然后明年再试一次。那些继续维持学生身份的人可以去上另一门学位的课,成人教育学分,或另一门知识领域。那些在他们的领域内具有高资历,且优秀又杰出的人可能能够申请O-1签证。或者日后可能有资格获得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经理级,高管或专业技术的人,如果该公司愿意送他们出国一年(必要条件),然后再申请他们回来。L-1签证没有配额限制。所以你若错过了名额,不是世界末日。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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