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12/24/2011


一些不当的移民律师在纽约市营业;去领事馆面谈前申请I-601豁免的情况;HR3012法案(给予中国/印度出生者更多职业签证的条例草案),SB1070和HB56法案(亚利桑那州和阿拉巴马州的限制性移民法)的状况

纽约时报在2011年12月18日报导纽约移民法官们对律师们的表现评估说,移民们从2010年中期到2011年中期之间,有百分之三十三的案件没有得到适当的律师协助,有百分之十四的案件严重受到不能胜任的律师代表。这份统计资料是由一群律师和研究人员根据纽约市的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卡茨曼Robert A.Katzman的资料汇编而成。这位法官说,律师们往往准备不足,在法庭上作无条理的争辩;一些律师没有提出关键证据或证人;另一些律师根本没出庭。他们给私人执业律师最低的评分,而一般对慈善免费律师、非营利组织和法学院提供的律师授予高分。资料是从五个移民法庭调查而来,三个在纽约市另两个在纽约北郊。 共有31名法官参加这项调查。根据这些研究结果,我们建议大众在挑选律师时务必小心谨慎。

我们先前报导过,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正在考虑允许无证非法移民(那些没有资格在美国调整为永久居民,而可在领事馆办理永久居民申请的人,但又怕受到不准再入境美国的惩罚)在决定去海外面谈前,在美国递交豁免申请的文件。 (请参见本网“30万移民案 新因素重新考虑”的文章)。这个问题的最新消息是2011年12月8日国安局申诉专员的对不能入境豁免的建议:

A- 建议:集中豁免I-601案的裁审程序。
截至2011年11月止此状况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正在考虑集中向一个邮箱递件,然后在尼布拉斯加州进行裁决。迄今为止,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还没有确定的计划,或提供一个执行时间表。移民局的目标似乎是要由一个服务中心处理所有的豁免申请,而不是将申请案分发到各个国外和国内办事处来裁审。

B - 建议:允许申请人同时递交豁免I -601和亲属移民I -130的申请。
截至2011年11月止此状况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继续探讨在申请人去领事馆面谈前对豁免案予以裁决的建议。

我们希望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对申诉专员的建议作出有利的决定,因为只有那样才会让那些入境时没有被检查过,也没有被假释而陷入困境的移民一线希望。

HR3012(高技术移民公正提案)的情况仍被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资深共和党参议员格拉斯利Charles Grassley(共和党-爱荷华州)搁置中,他于2011年12月15日提供了一个令人讨厌的修订案,包括解除亲属移民案件的国家限额,增加和减少职业类别的国家限额到15%。按照最初的设想,该提案将解除职业类别的国家限额,让遭到这些类别严重积压的中国和印度出生的移民得到舒解。 (请参阅我们网站的新闻快讯,“HR3012提案仍被搁置一旁,但照现行签证排期系统中国和印度出生的第二优先职业移民签证配额仍前进不少“)。但格拉斯利参议员提议的修正案,也还会取消抽签移民计划,并规定大幅增加H-1B工作签证和L-1签证的执法和保护美籍员工。他的修正案遭到反对,因此他就搁置此提案。在细读他对提案的修正条例时发现,很明显的参议员格拉斯利知道他已对此立法下“毒药”,因为国会中的大多数人都不会接受。我们猜测,如果有动议程序,他将阻挠它,所提出讨论终结。这个已以389票对15票在众议院通过的提案现在要成为立法定案,机会不好 - 但我们会继续向大众报导。

2011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同意听审亚利桑那州控诉美国的案件(Arizona v. United States),此案涉及亚利桑那州的限制性移民法SB1070,亚利桑那州在下级法院的裁决中败诉。欧巴马政府反对由最高法院来审理。此法规定当地警察可以对因交通违规而被拦下的当事人,若怀疑在美国非法居留,予以扣留,直到他们澄清合法身份为止。最高法院预计在四月份举行听证,七月份前发出判决。法院的最新成员卡根法官(Justice Elena Kagan)将不会参加听审判决,因为此亚利桑那州法在下级法院诉讼时,她是副检察长。 (请参见我们网站的新闻快讯“美国亚利桑那州制定法律非法居民都是罪犯 迫使政府当局处理移民改革”(2010年4月24日)、“欧巴马对亚利桑那州参院1070号法案(S.B. 1070)的诉讼 重振政党基础”(2010年8月3日)、“最高法院对亚利桑那州强制执行电子验证(E-Verify)和雇用非法员工吊销执照处罚的法规维持原判”(2011年5月28日)。

现在阿拉巴马州的限制性移民法-HB56,出现大洞,因为强制执行不切实际非常明显。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汤普森(Myron Thompson)暂时禁止执行阿拉巴马州限制性移民法HB 56的第30条,即申请住房拖车年度登记证或登记证延期的人,须出示文件证明公民或合法身份,才能继续住在他们的住房拖车。这个规定已远远超出只涉及住房拖车。阿拉巴马州总检察长史成吉(Luther Strange)寄出一封信给立法领导人士,建议他们把这整个法律条文删除,包括要求学校对儿童和家长收集移民资料,因为成本费用远超过利益;及把没有携带移民文件的移民当罪犯处理,这点根据联邦法已是非法行为;及如果他们没有证件,禁止上大学,因为有些人像某些难民可能非法在这里;及部分条文允许阿拉巴马州居民对没有依法执法的政府官员起出讼诉,因为与州宪法相冲突。州长本特利(Robert Bentley)和阿拉巴马州众议院和参议院的领导人士们发表了他们自己的声明,承认这个法律缺陷重大,并承诺他们将在明年的立法会议上修正它。 (进一步的信息,请参阅我们2011年10月8日新闻快讯“美国政府递交紧急暂缓阿拉巴马州移民法的文件;11月签证进度表显示中国和印度出生者EB-2职业类别前进3个多月”及2011年10月15日新闻快讯“阿拉巴马州的新法只有部分被阻-多数不利规定仍可执行; H-1B工作签证配额使用量加快-有可能很快用尽”)。虽然大多数的阿拉巴马州人和官员们希望要“修正”这条法律,有些是无法修正的,如按照州法无证外籍人士试图要或已经签定的商业交易,如申请或更新驾驶执照,非驾照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车牌(住房拖车登记证除外),均属犯了重罪。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废除该法。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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