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4/16/2011


外交部手册对H-1B非移民的州执照要求

外交部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FAM“)是领事馆的指导手册,已于三月底更新来反映目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解释 - 若H-1B申请案除了少一份需要在进入美国后才可申请的州执照外,符合被批准的资格,那么移民局可以批准一年为期的H-1B案,以便取得执照。外交部手册的更新承认各州间在执照上的要求不一致 - 有些州允许外籍人士以旅游身份参加执照考试,而其他州则要求非移民申请人要先获得H-1B工作签证身份及社会安全卡号码。现在这份修订后的9 FAM的41.53 N4.1脚注指出“不应该仅因为申请人没有一份美国执照,而拒绝发予签证。“(CT:VISA-1635; 03-31-11)。先前的版本说,当州或地方政府需要执照才可工作,“除注册护士... 外,外籍人士申请H类别的工作,必须在申请前已拥有执照,才可以批准他/她的H非移民身份。“(TL:VISA-64;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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