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8/23/2008


试图申请10年绿卡要格外小心;停止自愿离境程序计划;要求在十一月选举前完成入籍判决的控诉案不被受理

我们强烈地警告读者,在试图申请所谓10年绿卡前要仔细考虑本身案情的实力。此类申请的实际名称为「取消移送出境的申请」,它要求提供「例外和极端异常的艰难」证据。这种申请将在移民法院的移送出境程序上递交及裁决,所以相当危险。我们在不久的将来会以此为主题写一篇含有判例的文章。

美国移民执法局的“自愿离境程序”计划,在推行的两个半星期内仅有八位当事人去自首报到,移民局现已停止了这项仅在北卡的夏洛特市, 芝加哥,凤凰城,圣地牙哥和加州的圣塔安那的测试计划。 此计划鼓励未犯过罪但已有不准再入境(exclusion) 、驱逐出境(deporttation)或移送出境(removal) 最后法令在身的外籍逃亡者,向移民局报到,以便他们能在90天之内离境。 然而,除了美国移民执法局不会在突然查抄时将他们逮捕或拘留外没有其他奖励。

纽约南区法院在2008年8月7日驳回(不受理)一份集体诉讼案-原告们要求法院签发初步强制令和集体诉讼证明,强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司法部长在十一月总统选举前裁决入籍申请案件。 Milanes 对抗Chertoff案,案件号码 08cv02354 (SDNY 8/7/08),代表所有已递交180天或已面谈过120天但入籍案件还未裁决的申请人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2008年8月11日的更新入籍处理时间表宣布,它预计在2008年9月底全国入籍案件的处理时间平均为10到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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