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7/15/2008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代理局长对移民特派员的增进移民局处理国务院退回申请案件建议的反应令人失望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代理局长乔纳森Scharfen,最近对督格赫提Michael T. Dougherty特派员对移民局代办处提出的几个建议作出反应。这个正式命名为「第33号建议书」提出移民局在处理国务院退回案件的重新审理方式需有所改变。 这些建议包括:

1. 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服务中心收到退回来的申请案件时,要向客户发出收据
通知。
2. 把领事馆退回要求撤销或重新确认的案件,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重审标准,并同时修正使用说明书及审核员的实施指南;并在处理进度时间表增加一个「退回废止案」类别。
3. 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网站提出退回废止案的信息。

Scharfen先生说他赞成第1和第3个项目,但拒绝采纳第2个项目并对此详细解释。这种案件若有一个全国性的审理标准当然对当事人而言会容易些,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处理各式各样的案件且拒绝案件有多种不同的理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督格赫提先生的要求不符「实际」,并引用许多例子表明要建立这么一个标准可能危及大规模的诈欺调查案及无法安排此类案件的进度时间表。

这个反应很令人失望,因为许多退回的案件移民局在退回一年多后才开始处理感到焦急及苦恼。这段时间还不包括领事馆在通知申请人要把案件退回之后,需再花几个月,有时甚至一年后才真正的把案件退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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