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9/13/07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公布犯罪受害者“U”签证的临时规则

“U”非移民签证是依2000年国会的非法交易受害者和暴力保护法案而创立的。这个法案为因犯罪活动,有资料并愿意帮助执法局调查和检控非法行为,且在精神和肉体受到极大伤害的外籍人士保留了一万个非移民签证名额。 这些犯罪活动一定要发生在美国、美国疆土或领地。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公布了对此签证的处理和签发临时规则。

申请人必须符合特定标准,必须从联邦,州或当地执法机构、检察官、法官,或其他犯罪调查司法部门,例如(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犯罪调查司法部门的)劳工部,拿到检定证明,证实外籍人士为符合犯罪活动资格的受害者,并且外籍人士拥有此非法行为的资料,已经或愿意帮助执法局调查和检控此非法行为。 “U” 非移民签证将让持有人在美国居留4年,期满后若有关机构提出证明外籍人士须继续居留美国帮助调查和检控非法行为,可申请延期。 申请表格为I-918,可向蒙佛特服务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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